17、学校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遵循哪些规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在国家、省(市)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教学楼应每层设置厕所。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教学楼内厕所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在厕所入口处应设前室或遮挡设施。当有条件时,学校应采用水冲式厕所,这种厕所应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厕所内卫生器具的数量应为:小学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毫米长大便槽)计算,男生按每4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毫米长大便槽)和1000毫米长小便槽计算。中学女生应按每人25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毫米长大便槽)计算,男生按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毫米长大便槽)和1000毫米长小便槽计算。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90人设一个洗手盆(或600毫米长洗槽)计算。厕所内均应设水池和地漏。厕所应装设人工照明,地面为规定照度的平面,平均照度为20Lx。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90米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