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什么是教育行政确认?有哪几种类型?
教育行政确认,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有关法律事实和权利义务进行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教育行政确认通常在其他行政处理决定之前作出,它是作出处理决定的前提。
教育行政确认的种类,依确认的性质不同可将教育行政确认分为以下几类:
(1)对身份的确认。这是对相对人法律地位的确认,如确认教师的资格证书;
(2)对能力的确认。这是对相对人具有从事某种行为能力的确认。如授予相对人学位、技术职称等,确认其相应的行为能力;
(3)对教育法律关系的确认。如行政机关对收养关系的鉴证,以确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执法主体对教师与所在学校之间职务聘任关系的确认,均属教育法律关系确认;
(4)对法律事实的确认。该种确认往往与确定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密切相关。如对教师学历、职务资格证书真实性的确认即属于此类确认。
依确认内容不同,又可以将教育行政确认分为以下几类:
(1)注册登记。即应相对人申请,登记相对人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承认的教育行政行为。例如,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2)认可。指对相对人已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例如,对社会力量办学先期投入资金合法性的认可,对收费学校民办性质的判定等;
(3)确定。指对相对人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如为新建学校颁发土地使用证,以确定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
(4)证明。指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各种学位、学历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