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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韩国法律是如何规定中小学教师的任用的?

77、韩国法律是如何规定中小学教师的任用的?
韩国《教育公务员法》第10条规定,教育公务员的任用依据其资格、再教育成绩、工作成绩等能力的实际证明来进行。第11条规定优先录用国立或公立的教育大学、师范大学等教员培养机构的毕业生或修习者;当申请者比采用人数多的时候,根据竞争考试来选择候选人。由此可见,韩国教师任用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资格者任用原则和成绩主义原则。资格者任用原则是指符合《教育法》规定的资格标准并取得了教员资格证者,才能被任用为教育公务员。坚持成绩主义原则就是根据被任用者的能力、资格、业绩等,强调其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