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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造成学校事故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66、造成学校事故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学校事故的发生,原因比较复杂,但无外乎以下几点:

1)学校方面的原因。教学设施陈旧、老化、设置不当或使用了伪劣产品。如教学楼栏板因失修坍塌砸死砸伤学生;学校厕所倒塌砸死砸伤学生以及学校篮球架被风吹倒砸残学生等。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如某校由于门卫制度不严,在上课时间将来校给学生送药的学生家长放进校园,以致学生家长的摩托车将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撞伤。学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19871月,江西某小学发生的厕所倒塌事故,就是典型的玩忽职守事故,事后调查得知,整个施工过程一无设计图纸,二无施工合同,三无验收手续。且厕所交付使用后,曾有教师反映楼板不牢,有塌落危险,但校领导熟视无睹,最终酿成大祸。体罚或变相体罚。我国是坚决禁止体罚的,但尽管如此,在已经发生的学校事故中,仍有相当比例是由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所致。安全保护措施不力。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都要发生多起因高楼擦窗或上下楼梯而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事故都是由于学校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学校创收活动的原因。19926月,某小学将值班室借给某厂驻沪办事处,该办事处擅自经营燃料液化气,结果引起爆炸事故,造成学校三名学生受伤。

2)学生方面的原因。学生之间相互打闹引发的事故。学生特殊体质或疾病。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山上去植树,一女生途中突然昏迷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查,该生属特殊体质,周身无汗腺,中暑而亡。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有些学生自身问题很多,但又自尊心过强,心理承受能力低,在家倍受宠爱,到校后违反有关纪律,受到教师指责,一时想不开,走向绝路。

3)不可抗力原因。所谓不可抗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解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