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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对于教师养老保险待遇《教师法》是如何规定的?

197、对于教师养老保险待遇《教师法》是如何规定的?

《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供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教师作为一种高尚的社会职业,其养老保险应当实行社会优待。近几年,许多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教师的退休金,如教龄满30年的教师退休金按100%发给。这样的规定,为稳定教师队伍,解决好教师退休后的生活待遇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