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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美国教育法律对教师的处分是怎样规定的?

20、美国教育法律对教师的处分是怎样规定的?

美国对教师的处分是根据各州有关法案实施的,各州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但都体现着公正性原则。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各州严格执行处分程序。具体做法是先将写有处分理由的文件通知教师本人,然后由行政机关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给本人反驳的机会,尊重有权威的证据、证词,最后进行适当的处分。各州根据自己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有警告、免职、休职、停职、解聘、降职等处分。比如加利福尼亚州对教师处分的规定是:(1)不道德或有违背职业伦理行为;(2)援助、倡导法律禁止的犯罪行为;(3)不诚实;(4)缺乏能力、适应性;(5)不胜任本职工作;(6)严重违反或拒绝遵守州学校法、州教育委员会或学区教育委员会规则;(7)因犯有重罪、违背道德罪而被有罪判决;(8)酗酒或滥用其他药物。